商品期货价格是一种期货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契约价格。由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紧密相关,而且其以现货交易市场上的商品价格为基本参照物,同时临近交割时的期价往往又与现价水平趋于一致,所以往往使人得出一种结论,即商品期货价格无异于现货价格,不同之处只是在商品的生产与未来的实物交割这段时间内期货交易对商品价格进行了反复的调整。而实际上,商品期货价格有其自身的形成机制和规律,在构成要素上也与现货商品价格不相同。我们知道,商品期货合约仅仅是一种商品所有权证书,和市场上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类似。虽然它也进入流通领域,并且因为可为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而具有价格,但从理论上来说,这种价格与它所代表的商品的价值无关。这有如商品的生产价格之异于商业价格,生产价格反映商品的价值量,而商业价格是在流通领域中形成的。期货价格是期货合约进入期货市场后才形成的,未进入期货市场的期货没有价格。它可因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而或高于或低于商品价值,但丝毫不改变商品本身所凝结的劳动。由此可见,商品期货价格是以商品价值为基础,在期货市场中形成的一种商业价格,商品价值是期货价格的必然构成要素。
商品期货价格的构成是指商品期货价格的各种构成要素,根据世界商品期货交易的实践,期货价格一般由商品生产成本、交易成本和预期利润三部分组成,其中交易成本包括保证金利息、佣金、商品保险费、保管费等。
1.商品期货生产成本
商品生产成本是指生产某种期货交易商品时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由于商品期货交易最终以实际商品的生产为基础,所以尽管它是种“纸上交易”方式,但其交易价格仍以商品生产成本作为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2.商品期货交易成本
商品期货交易成本,即指商品期货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的总称,是商品期货交易过程中所必需的,在客观上成为商品期货价格的组成部分。它所包含的主要有下列几个要素
(1)保证金利息。
保证金也称交易押金,是指为了保证交易者如期履行期货合约所规定的义务,而由期货交易者付给商品期货交易所或经纪公司的押金。其金额通常为期货合约总值的5%-10%。保证金虽然是交易者进入交易所所必需的投资资金,但它并不构成商品期货价格,构成商品期货价格要素之一的是保证金利息。
保证金利息是指期货交易者交纳的保证金应付的银行利息,期限为整个期货交易过程所持续的时间。它是期货交易者选择用资金进行期货交易而必须支付的成本。一般来说,保证金利息额受三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第一,期货交易总金额。交易的金额越大,致使缴付的保证金越多,则保证金利息就越多。第二,期货合约的持有时间。期货合约持有的时间愈长,则按一定的银行利息所计算的保证金利息也就愈多。第三,银行利息率。资本利率较高会增大交易者的保证金利息成本。
(2)佣金。
佣金是期货交易者支付给经纪公司的报酬。根据规定,无论盈亏,期货交易者将在每一笔期货交易完结之后,支付经纪公司一定数额的佣金。
(3)商品保险费。
为了确保期货交易商品从签订期货合约至最终交割实物这段时间内在保管和运输等方面的安全性,货物储运商一般都需要交付商品保险费。至于保费标准应视具体商品和期货时间长短而定。通常情况下,黄金、白银、镍等价格较高的商品保险金额也较大,而一般农副产品等保险金额则较小。同时,期货时间的长短也与保险金额的大小呈正比关系。商品交易所规定,保险金一般先由期货交易卖方持有者支付,也可以计入商品成本,待交货时从买方的支付价格中予以抵扣。
(4)商品保管费。
交易所商品在交割之前的储存和保管期内经常发生的与商品保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费用开支,如仓租费,挑选、整理、检验、养护、包装、转仓及管理等费用,这些均是商品成本的分支项,并对商品期货价格水平构成影响。
3.预期利润
预期利润又称期货利润,是指商品期货价格与商品生产成本、期货交易成本及税金三者总和的差额,是期货交易者追逐的最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