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2、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必须是具有代表性的权威性指数。
3、股指期货的报价单位是以股票指数的“点”来表示的,合约的价值以一定的货币乘数与股票指数报价的乘积来表示。
4、股指期货的交割采用现金交割,即不是通过交割股票而是通过结算差价用现金来结清头寸。
5、跨期性:股指期货是交易双方通过对股票指数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因此,股指期货的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预期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投资者的盈亏。
6、杠杆性:股指期货交易不需要全额支付合约价值的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签订较大价值的合约。
7、联动性:股指期货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股票指数的变动联系极为紧密。股票指数是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具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股指期货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因而对股票指数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8、高风险性和风脸的多样性: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此外,股指期货还存在着特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现金流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