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联系。
远期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实物商品交收的一种交易方式。远期交易的基本功能是组织远期商品流通。而现货交易组织的是现有商品的流通,远期交易进行的是未来生产出的、尚未出现在市场上的商品的流通。从这个意义来说,远期交易在本质上属于现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商品。远期交易是期货交易的雏形,期货交易是在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区别
①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可以说期货不是货,而是一种合同,是一种可以反复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在期货交易中并不涉及具体的实物商品。远期交易的对象是交易双方私下协商达成的非标准化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没有任何限制。远期合同是代表两个交易主体的意愿,交易双方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远期合同。
②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功能是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期货交易是众多的买主和卖主根据期货市场的规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买卖,易于形成一种真实而权威的期货价格,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又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机会。远期交易尽管在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调节供求关系、减少价格波动的作用,但由于远期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其价格的权威性、分散风险的作用大打折扣。
③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与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其中绝大多数期货合约都是通过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的。远期交易履约方式主要采用实物交收方式,虽然也可采用背书转让方式,但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④信用风险不同。在期货交易中,以保证金制度为基础,每日进行结算,信用风险较小。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完成实物交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此间期货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各种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有可能出现。如买方资金不足,不能如期付款;卖方生产不足,不能保证供应;期货市场价格趋涨,卖方不愿按原定期货价格交货;期货市场价格趋跌,买方不愿按原定价格付款等等,这些都会使远期交易不能最终完成,加之远期合同不易转让,所以,远期交易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
⑤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通常是合约价值的5%-10%,而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