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油期货与国际原油期货终将形成竞争性的合作关系。竞争主要体现在对世界范围内原油市场参与者的吸引力,以凸显中国原油期货市场的特色;合作就是要在交易规则、合约条款标准化、监管安排等方面进行合作,规范跨市场的套利交易行为,使期货市场保持健康发展。
从全球范围看,布伦特和WTI原油期货已经分别成为欧洲和美洲地区的原油定价基准。由于欧洲原油资源较为匮乏,大量依赖国际原油贸易获取所需的原油资源,因此布伦特原油期货更加精准地反映了欧洲的原油供需状况。相对于WTI原油期货偏重于反映美国原油供需关系而言,布伦特原油期货在全球原油贸易体系中的定价基准作用更为突出。在亚洲地区,迪拜酸性原油期货合约已经在新加坡交易所(SGX)上市交易,并成为反映亚太地区原油供需状况的定价基准。日本东京商品交易所,以及印度等国的交易所也已经上市原油期货交易,都在试图争夺亚洲原油定价基准。
中国原油期货作为国际原油期货体系中的新生事物,首先,必须加强与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洲际交易所(ICE)和新加坡交易所(SGX)等的合作,使中国原油期货合约条款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与布伦特、WTI、迪拜等成熟的原油期货合约条款接轨,便于境外投资者的理解和参与。其次,要找准中国原油期货定位,设定中国原油期货的发展路线图和目标。在发展初期,应以完善交易规则,增强投资功能,逐步提升活跃度为主,把建立世界原油定价基准设定为长期目标。最后,要充分认识到中国原油期货的发展最终将与现有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其他原油期货,特别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迪拜原油期货形成竞争。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对可能形成的竞争态势,以及如何突出和提升中国原油期货对全球参与者的吸引力早做准备,并制定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