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风险
期货市场主要目的是让各类参与者通过套期保值来管理各类风险,降低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而若想实现这一目标,则投机者的作用至为重要,投机者在获得利润的同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仍然以投机者为主,个人投资者占到投资者总数的 90% 以上。同时,我国期货市场部分参与套期保值的投资者也有从事投机交易行为,有时会造成市场多空双方的力量失衡,导致期货价格短期剧烈波动。另外,期货市场也是一个高波动市场,买卖双方通常是根据自身对未来价格的预测来确定商品价格,脱离了商品的现时基础价值,极易出现“越抛越跌”、“越买越贵”的现象,这样便会进一步增加投机风险。同时,部分期货品种市场容量较小,资金的短期大量进出炒作带来较大的市场冲击。
(二)监管和法律风险
一方面,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对非法期货进行持续严厉的打击,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以现货交易平台存在的非法期货交易场所仍然存在,游离在政府监管政策的边缘,造成许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真假难辨。另一方面,目前期货市场“五位一体”的监管框架及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客观上还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从广义上来说,监管漏洞指的是治理措施上存在漏洞,如监督、处置、制度、协调等; 从狭义上来说,监管漏洞指的是监管工作未严格根据相关期货制度来实施,未认真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监管漏洞主在广义方面,表现为对市场异常波动监管不够及时全面,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期货市场没有专门的期货法,期货市场的集体诉讼和代位诉讼制度还没完全建立,需要在立法和监管实践中加于完善。
(三) 道德风险
作为金融领域的一项主要风险,道德风险在期货市场同样存在,且由于期货市场的高杠杆和高换手特征表现更加明显。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存在大量的期货居间机构和居间人,在发挥中介作用的同时,也存在违规代客理财、恶意炒单、对敲转移资金、影响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期货市场还存在大量的所谓投资咨询人员通过建立各种行情交流群并提供行情指导方式诱使投资者进行不理智交易,或者干脆让投资者成为“抬轿者”,自己则坐享其成,侵害投资者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