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商所日终结算流程
每日交易结束后,大商所按照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款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划转,并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2、结算流程及有关规定
(1)日常结算
大商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结算完毕后,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低于最低余额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交易所向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
会员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该会员强行平仓。
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人民币资金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时,交易所向会员发出追加人民币通知。会员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人民币资金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交易所可以在下一交易日第二小节闭市后对专用结算账户中该会员的外汇资金或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的外汇资金进行强制换汇。
(2)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
经大商所批准,外汇资金、标准仓单等资产可作为保证金使用。大商所负责办理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的业务。
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种类:
1)除鸡蛋、黄大豆2号品种外的标准仓单。
2)外汇资金(币种类别、折算方式和适用范围由大商所另行公布)
3)大商所另行确定的其他有价证券资产。
办理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
申请:交易者办理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使用业务的,应当向大商所提出申请,由期货公司会员办理相关业务手续,非期货公司会员自行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办理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手续。
申请:会员办理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业务时,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之前以电子或书面方式向交易所提出外汇资金入金申请。交易所将于当日闭市前完成会员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业务,会员在每个交易日闭市之后提出的书面外汇资金入金申请,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完成会员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业务。
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资产的价值计算方法:
1)以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以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当日收市前标准仓单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该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核算。作为保证金的金额不高于标准仓单市值的80%。
2)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基准价由交易所核定,具体币种类别、折算方式和适用范围由大商所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