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期货交易品种国际化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5年6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代表着我国国内期货交易品种国际化的正式起步。后续,经过监管部门、交易所以及各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2018年3月26日,原油期货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上市交易,成为期货市场国际化的里程碑事件。2018年5月4日,铁矿石期货正式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实现国内首个已上市期货品种的对外开放。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的国际化,使得境外投资者可以正式参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并在国际市场上发出了中国对于这两个大宗商品的声音。目前原油期货的日成交量已经位居全球前三,铁矿石期货亦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同时,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国际化的相关规则和实操经验为将来其他相关品种的对外开放提供了有益参考。在汲取原油期货和铁矿石期货国际化成功运营经验的基础上,PTA、铜、棕榈油等境内成熟期货品种也都在紧锣密鼓地迈进国际化步伐。中国证监会方星海副主席近期在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管培训班上指出,未来能够国际化的品种都要国际化,足以显现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事实上,各类大宗商品已经在国际化方面进行了前期工作,主要为保税交割试点的全面展开。2010年,上海期货交易所率先启动铜、铝期货的保税交割试点工作。后续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分别开展了线型低密度塑料、甲醇、铁矿石等期货品种保税交割试点工作。保税交割的顺利开展,为期货品种的国际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投资者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的国际化,在国际市场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境外各类机构客户踊跃参与原油期货和铁矿石期货,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者机构,显著提升了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程度。目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完成30余家境外中介机构备案,来自新加坡、英国、阿联酋、美国等境外投资者顺利开展了原油期货交易,境外交易者持仓量已占全市场的5%左右。铁矿石期货方面,嘉能可、摩科瑞等国际知名企业均参与了铁矿石交易,利用铁矿石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操作。
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并将之与现货贸易相结合,使得相关期货品种的定价权功能更为凸显。原油期货上市之后,境外相关组织和企业对中国原油期货价格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日益增加,壳牌供应联合石化的中东原油以INE原油期货作为计价基准,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亦承认INE原油期货对该地区是“更加有用”的油价基准等,充分反映了我国原油期货及其价格正在积极融入全球原油价格体系并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未来更好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国家利益。
此外,QFII、RQFII等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则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限度地参与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套期保值。
(三)期货开户交易机构国际化成绩显著
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程度日益提高,期货经营机构的国际化也显著增强。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期货开户交易公司赴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率先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服务; 另一方面,中国也提高了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的比例,从而进一步加快了期货公司国际化的速度。
在走出去方面,2006年中国证监会允许南华期货等6家公司赴港设立分支机构。2015年,中国证监会再次批准期货公司赴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包括华泰期货、中信期货、新湖期货等多家公司获准在香港、美国等地设立子公司开展相应业务。2017年4月,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取消期货公司设立、收购、参股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进一步简化了期货公司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行政审批程序。而随着期货公司境外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相信能为走出去的实体企业提供更好的配套风险管理服务。在过去五年里,“一带一路”已经从中国倡议逐步上升为全球共识,其辐射国家及区域的发展需求和消费需求是多层次、多样化和多元化的,为我国处于走出去不同阶段的企业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期货公司海外子公司积极利用期货及其衍生工具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的功能,帮助走出去的企业锁定或对冲各项风险,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实体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引进来方面,之前我国已经允许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公司,但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因此,部分期货公司具有国际金融机构背景,如摩根大通期货、瑞银期货、银河期货等。2017年11月,我国将境外机构直接或间接投资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上述规定将使得境外机构可以控股境内期货公司,也使得我国将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外资期货公司。
(四)期货交易所境外参股、交流合作力度加大
2014—2018年,期货交易所亦持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推动期货市场的国际化。2016年,中金所、上交所、深交所等三家交易所联合竞购了巴基斯坦交易所30%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2017年,中金所、上交所与德意志交易所在法兰克福合资成立了中欧交易所;2018年,大商所和上期所分别设立新加坡办事处,积极开展境外市场推介。与此同时,中国各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正在不断加强铜、铁矿石等行业的国际交流,努力搭建国际行业研讨会等高端对话交流平台。
交易所开展境外机构股权合作,有利于拓宽我国期货市场与全球经济金融合作领域,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中国金融资产的资产组合配置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通过与全球交易所、自律组织、金融机构、相关企业等不断地深化合作意愿、探索合作模式,我国期货交易所将进一步形成品牌效应,促进与全球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流,提升整个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