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籼稻期货货合约在交割时有如下交易细则:
☆交割单位:10吨
☆替代品及升贴水:早籼稻的整精米率小于50%但不小于44%的,无升贴水。早籼稻入库时,水分≤13.5%的,足量入库。13.5%水分≤14.5%的,以13.5%为基准,水分每超0.1%,扣量0.2%(仅适用于江西、湖南、湖北等主产区)。早籼稻出库时,水分<13.5%的,水分减量部分由提货人承担。水分>13.5%的,以13.5%为基准,水分每超0.1%,补量0.1%,由交割仓库承担(仅适用于江西、湖南、湖北等主产区早籼稻杂质超过1.0%但不超过1.5%的,扣量0.5%。
☆入库标准:本生产年度产早籼稻入库时,黄粒米不得超过0.5%;非本生产年度产早籼稻入库时,黄粒米不得超过0.7%。出库早籼稻的黄粒米不得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