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方可在期货公司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1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具备期货、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3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及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
4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5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6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于一般单位客户,还需具有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此处所称一般单位客户是指除所列特殊单位客户和做市商以外的单位客户。
二、投资者适当性的免除
特殊法人投资者、做市商等具有专业的人员和较强的资金实力,对其豁免投资者适当性认定。同时,针对最近三年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的投资者重新开户时,也可对其免除适当性认定。
特殊法人投资者是指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
做市商客户是指经交易所认可,为市场提供双边报价等服务的机构。
三、交易账户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共用一个账户,使用相同的交易编码。参与白糖期权交易的投资者须先开通、拥有期货交易编码与账户会员期权交易使用与期货交易相同的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四、交易时间
白糖期权的交易时间与白糖期货相同,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